自 2005 年 6 月 1 日起 ,法国使馆颁发的签证页面上将附加申请人照片。
因此从 2005 年 5 月 25 日 起,签证申请人需随材料递交 两张近期拍摄的彩色证件照 (要求:背景为单一的 白色 ,尺寸为 35x45 毫米)。
欧盟有关照片的新规定
所有的照片必须符合下列特征。如果照片不合格,签证申请者就必须另外提供合格的照片。儿童与成人的要求是一样的。
照片必须是:
* 头像居于正中,人像清晰,层次分明
* 用分辨率高的相纸打印
* 照片为彩色,背景为浅色
* 尺寸: 35 -40 毫米
* 照片为申请人近期(六个月以内)所拍,能如实地反映申请人的近期面貌
* 正面照片,正对照相机,眼睛直视镜头
* 拍摄整个头部和肩膀的顶部。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 70%-80%
* 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双眼,双眼睁开。头发不能遮住眼睛。
眼镜:
可以戴眼镜,但必须能特别地清楚地看到双眼。
* 镜片不能是彩色的
* 镜框不能遮住眼睛的任何一部分
* 镜片不能反光
关于头巾:
可以戴宗教头巾,但必须能特别清楚地看到脸部的细节。
* 必须能清楚地看到下颌,前额和两颊
* 由于头巾造成的脸部阴影不能被接受
举例:不合格的照片 :
1) 背景
2) 脸部有阴影
3) 头发遮住一只眼睛
举例:合格的照片 :
1) 对儿童照片质量的要求与成人的是一样的
2) 眼镜是透明的
3) 宗教头巾